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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法官撤职震慑了谁?
2014-05-30 10:11:39   中国云南网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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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黎泰军同志撤职的报告后,于29日下午通过表决,撤销黎泰军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5月29日 人民网)

  作为干部,在伸手打人之前能否问问自己的言行是否和身份相符合呢?干部肩上担负的神圣职责,决定了其必须具备钢铁一般的意志和品德,要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一个单位,干部职工的作风则关系单位形象,关系各项工作的开展。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干部,怎么连这点控制力都没有呢?

  或许有人会说,干部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七情六欲,有这样的行为不足为奇。但既然是身为干部,就应该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做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就必须常怀律己之心。

  为官者,就必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了自己的身份角色,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不仅是在工作上,更应该在个人道德情操和为人处世上。

  作为干部,就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欲、慎情、慎独,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是党员干部的基本准则,重品行就是要注重个人道德修养和锤炼,要一日三省吾身,时刻牢记自己的一言一行不仅仅是代表个人,是代表着整个党员干部队伍。这就要求要以身作则,做群众的表率。

  打人法官最后给予撤销职务的决定也是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时刻绷紧法律和纪律的“高压线”,引以为戒,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成为真正的人民公仆,为人民做出贡献。(文/张雨竹)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中国云南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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